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三百一十五条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五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