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八十六条 分则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二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