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六十四条 分则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六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