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五十条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第二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