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十条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