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条 分则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一百九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