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十二条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