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