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一十条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