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