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