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节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