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九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