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