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 第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工作统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第六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