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