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