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