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