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2025年) 第四章 利用 第二节 核技术应用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利用 第二节 核技术应用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核技术应用领域先进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引导核技术应用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