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实行工程监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施工一并委托监理。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