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 第三章 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 第二十五条 劳动改造必须同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使强迫劳动逐渐接近于自愿劳动,从而达到改造犯人为新人的目的。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