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