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八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引用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