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六十七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