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六十六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