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 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关于医疗机构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已设立医疗机构者,应根据必要与可能的情况,充实设备,并应建立健全制度;未设立医疗机构者,应单独或联合设立医疗所或医院;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设立,…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