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 第十一条 劳动保险金的保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之。 第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