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 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 第四十条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撤销和疫区封锁的解除,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