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 第六章 动物诊疗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动物诊疗 第五十七条 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