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二十八条 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