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