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十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十八、 十八、 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十七、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