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7)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8)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