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四百三十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条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被引用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 第四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四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