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015)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