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威胁方法犯前款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六十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