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百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