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