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