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八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说的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或者使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生产资料。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