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二百八十四条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被引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一) 第四章 目录 第二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