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七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第七章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