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

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被处驱逐出境的;

弄虚作假骗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的;

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的;

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