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六条 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在难民地位甄别期间,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停留;被认定为难民的外国人,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难民身份证件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