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3.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第五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第八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
目录 第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