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