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也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