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