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